即将或正在国(境)外就读
国内无工作经历
身份证
护照和学生签证
录取通知书/在读证明/注册证明
持调档通知单/提档函调档
档案邮寄至中心
邮寄方式:机要/EMS快递
不接受个人送达
党员组织关系暂存于我处
身份证
明确介绍信的抬头及去处
请按通知要求尽快汇款至指定账号。为保证及时查收到您的款项,请您汇款时注明 “存档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党费”字样。
我处存档人员的拟录用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现场受理
查阅者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原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
在我处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人员中的预备党员,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委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时,可按规定在我处办理入党材料借用手续。
上传填写完整且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委章的《借用党员材料申请表》;
... ...
续费:档案保管费用未缴纳至2014年12月31日的存档人员。
退费:档案保管费缴纳超过2014年12月31日的存档人员。
党员组织关系暂存于我处的存档人员
公安、检察、法院等国家机关或公证机构
设立党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身份证原件及工作证件
介绍信按真实情况完整填写并盖章,模板可根据单位具体情况适当修改。
两名中共正式党员
请在预约时间的前十分钟到达我处办事大厅登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联系电话:
010-62677800
党员档案存于我处
办理党务事宜所需
身份证
材料以机要方式寄出
请及时归还材料
归还方式:机要/EMS快递
咨询电话:010-62677800
技术支持:详见技术支持邮件咨询须知
咨询邮件:详见档案业务邮件咨询须知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档案处
邮编:100080
广大留学人员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档案业务的申请提交,无需到现场交验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