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退费申请手续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4-09
1 续费
(一)服务对象:档案保管费用未缴纳至2014年12月31日的存档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三)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电子版,请上传清晰的pdf格式的扫描件,文件需小于1M。
(1) 2019年8月5日之前在我处办理存档手续的存档人员需上传《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
(2)上传本人身份证;
(3)为准确核实交费情况计算补费金额,请上传历次交纳档案保管费发票或黄色收款单。
2 退费:
(一)服务对象:档案保管费缴纳超过2014年12月31日的存档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三)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电子版,请上传清晰的pdf格式的扫描件,文件需小于1M。
1.2019年8月5日之前在我处办理存档手续的存档人员需上传《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
2.上传存档人员本人身份证;
3.按退费申请要求,填写完整有效的退款信息;
4.上传历次交费凭证(完整档案保管费缴费发票原件或收款单原件)。如交费凭证丢失,因申请档案转出需结清费用的,请在交费凭证上传位置上传本人亲笔签字的遗失说明,说明内容须包含“发票已遗失,暂不退费”,待我处审核该申请之后可正常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四)注意事项
* 根据财务相关规定,存档人员提交退费申请审核通过后,需按通知要求将交费凭证邮寄至以下地址,快递内容需写明“存档人员姓名”+“申请退费”字样+“内含发票或收据”字样:
EMS或者顺丰邮寄地址【请勿使用同城或闪送邮寄,否则拒收】: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收件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电话:010-62677800
* 请按我处要求,将我们所需的退费凭证寄回,不要寄回多余票据;
* 我处收到后会为您转交财务部门办理退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