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工作组将评价并为所有项目作品打分。每个项目作品的得分均基于以下评判标准:
1. 分赛区选拔赛
各分赛区选拔赛评审委员根据以下评分标准,结合参赛作品自身特点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百分制。
评选标准 |
参考评价 |
权衡 |
创新创意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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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分 |
作品的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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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分 |
技术的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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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分 |
作品应用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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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分 |
2. 决赛
(1)决赛评审流程
决赛入围作品为基于分赛区选拔赛推荐的、经过完善和提升后的作品。
主赛道决赛评审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将根据抽签结果将所有决赛团队分为6组,并根据组内分数排名,选拔出每组前9支团队,共54支团队。其中,各组排名前5的团队,即30支团队晋级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经过两轮评审选拔出最终获奖团队。
分赛道决赛评审只设置一轮,评审根据分数排名选拔出前15支团队,并经决赛评审专家综合评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团队。
(2)决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为百分制,评分规则如下:
评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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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衡 |
创新创意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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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40分 |
作品的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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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分 |
技术的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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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分 |
作品应用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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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分 |
(3)回避原则
大赛决赛将严格遵循以下回避原则:
当参赛团队中一名或多名成员,就读的学校或就职的单位与任何评委就职的学校或单位相同的情况下,该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回避此团队,不为其打分。
在分赛区选拔赛承办机构就职的评委,回避其赛区选拔推荐的团队,不为其打分。
(4)争议解决
如决赛主赛道第二阶段的首轮或第二轮评审、分赛道评审出现排名相同的情况,创新创意部分分数高的团队排名优先。
如项目之间分数差大于0.5的,大赛工作组与监审工作组不接受决赛评审提出的异议申诉,严格遵照评审分数排名结果。如项目之间分数差小于等于0.5的,大赛
工作组与监审工作组接受决赛评审提出的异议申诉,由决赛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是否对该申诉进行重新讨论,如投票结果为需要重新讨论,则继续投票
决定申诉内容;如投票结果为不需要重新讨论,则遵循原评审分数排名结果。